西安市2024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公布城六区考生7月20日至22日网上填报志愿

2024-07-14 11:31:09 来源:三秦都市报

7月13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24年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明确西安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22日。

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

据悉,西安市教育局明确,普通高中、试点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以下简称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西安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执行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招生录取由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招生录取工作在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

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下达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将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22日。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3日至25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再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城六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分两批次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设置: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第二批次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只符合报考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不少于2所该批次学校。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西安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要求,今年西安市遴选部分中职学校与本招生单元普通高中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其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生区域、招生对象、志愿填报时间等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招生单元的普通高中一致,达到所在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

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后,进行职业高中录取。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按照陕西省有关规定,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录取场所内进行。

初中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

西安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录取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和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含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分批次进行。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依次按照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国际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录取;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顺序进行。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

城六区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以及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含试点综合高中班)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

普通高中录取,遇到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依据是: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四个条件依次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两项指标依次为: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

遇到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四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四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两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两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若通过以上四个条件两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混合招生

西安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相关照顾性政策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未经西安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混合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西安市中招办统一管理,五区二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各普通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试点班的课程体系,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同时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教材选用版本与同区域相应学段保持一致。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赖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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