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民办教育在数量规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习实训条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一个享誉全国的知名品牌。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是我省教育事业亮丽的名片。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硅谷”
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00年、2008年和2011年出台意见,突破性地提出了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2011年以来,我省每年投入3亿元支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做法,更是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此外,我省民办高校多年来在坚持特色办学、品牌立校、研究生教育试点、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民办高校管理“去家族化”试点等方面始终勇立潮头,积极探索,成为引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面旗帜。西安因此也被称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硅谷”。
在我省的民办学校中,西安培华学院创建最早,其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58年停办,1984年复办,并沿用了西安培华女子大学的名称。西安培华女子大学的成立得到了各级的支持与高度肯定。这标志着我省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校成立,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从此起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虽然有了蓬勃的发展,但据报道每年仅有不足2%的适龄青年可以享受高等教育,距“大众化教育”和“普及化教育”还有很大的距离。刚成立的西安培华女子大学是一所民办、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推荐的专科大学。它把我省地区职业学校的师资培养作为学校发展的任务。它的成立,让更多的适龄青年得到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我省恢复建立“民办公助”西安培华女子大学的消息,在全国乃至国外不胫而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羊城晚报》以及日本的《朝日新闻》《读卖新闻》争相报道。祝贺信和求学信如雪片一般从大江南北汇至我省。2003年,经我省报请教育部批准,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升格为民办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
此后,西安翻译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西安外事学院等一大批全国知名民办院校相继成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省民办高校总数、民办本科院校总数和万人以上民办高校总数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民办教育风正好扬帆
我省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在全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引领了全国民办教育的发展。这一切都得益于政府高度重视和政策扶持,得益于各民办学校多年来坚持改革创新。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仅依靠国家办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培养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探索新的发展路子成为国家教育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方面,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省就制定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许多重大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政策的利好加上大势所趋,我省民办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民办院校大批涌现,而且越办越好。我省逐渐成为全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领头雁”。
1996年我省颁布《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提供了大量可吸纳或借鉴的条款和内容。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后,我省在全国第一个颁布了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引领各省纷纷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全国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
2018年1月,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开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据悉,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国家层面的各项具体细则,逐步完善分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助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实现追赶超越。
截至2017年,我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4516所,占全省各类学校总数的18.4%;在校学生达155万人,占全省在校学生总数的20.8%。其中民办幼儿园3993所,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51.1%;民办小学220所,占全省小学总数的4.6%;民办中学176所,占全省中学总数的8.4%;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0所(含12所独立学院),占全省普通高校总数的32.3%;另外还有民办特殊教育学校6所,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总数的10.3%。
我省教育事业新引擎
多年来,我省民办高校已累计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毕业生15万余人。民办教育扩大了我省教育资源的总体规模,加快了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成为我省教育事业重要增长点和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教育打破了原有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格局。它促使教育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费筹措、管理模式、人员聘任、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后勤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产生了全方位的深刻变革,改变了由国家包办教育的单一模式,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了多元办学体制,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互竞争、彼此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民办教育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民办教育为公办学校在经济转型时期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和促进教育体制改革提供了新视角。它首次将市场意识、资源意识、投资意识和效益意识引入办学活动经营中,通过合法有效的经营和合理配置资源获取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今天公办学校实行的教师聘任制、后勤社会化等政策,就借鉴了民办学校在发展中的经验和做法。
民办教育的发展丰富了教育供给形式和资源存量与总量。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不足,协助解决人民群众“有学上”的需求;积极提高教育质量,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提供可选择的教育资源,努力解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此外,民办中小学注重差异化竞争,通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提供放心、贴心服务,解决了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和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陕西日报记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