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谣” 共话食安 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安三秦辟谣论坛召开
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三秦都市报、三秦网承办的“慧眼识‘谣’共享食安,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安三秦辟谣论坛”今天上午在西安举行。来自省食药监局的监管人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参加论坛,畅谈如何打击食品谣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政府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面对各类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食品安全谣言,省食药监管局积极作为、及时行动,坚决打击食品谣言。一是主动发声,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二是强化监测,发现食品谣言及时辟谣。三是是加大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科学辨别能力。四是加强合作,共同发力。该局认为,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是一项社会工程,多部门、多种手段、多家媒体一起发力,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专家和科研机构积极发声,新闻媒体注重加强引导,监管部门愿意与大家一起,运用法律武器和技术手段,共同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提升群众消费信心,切实维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媒体是辟谣的主要力量之一
三秦都市报社副社长、三秦网总编辑刘根社
随着微博、微信论坛等互联网自媒体、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信息失真、网络谣言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刘根社说,在食品安全周里大家坐在一起共话食药辟谣,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打击谣言主流媒体不能缺位,要有担当,媒体及时报道事实真相是揭谎辟谣的主要手段,媒体有责任把事实真相、科学权威的声音发出来,利用媒体公信力、影响力让披着新闻外衣的谎言原形毕露。同时,他建议相关部门在打击谣言、舆情监管方面加大力度,毫不手软,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机制。提高谣言辨识处置的速度和力度。
对谣言绝不能放松警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肉制品及加工食品监管处副处长张钰
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事情,虽然去年以来,我们在食品谣言治理方面取得了成效,但绝对不能放松警惕,我们知道,互联网上食品谣言仍以各种形式传播。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和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并对违法者规定了相应的罚则。最近,因在网络上制造、传播食品谣言而受到法律处罚的消息频见报端,应该说政府在这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我认为第一监管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第二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第三媒体和专家能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
谣言盛行是百姓缺乏食品安全感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张羽
谣言多来自于网络社交媒体,“那么为什么谣言在社交媒体中这么盛行?”张羽教授说,这有很多方面原因,他认为更深的原因是在于百姓缺乏食品安全感。张羽教授说,谣言的传播有受众对政府和媒体不信任而制造恐慌形成的反抗性谣言,有为获得巨额利益而制造传播谣言,有攻击性谣言,也有公众自己没有判断而转发的误解性谣言。他建议,治理谣言传播披露信息源,借助主流媒体大众传播机构广泛宣传攻破谣言结构,媒体进行曝光,打击谣言传播者,使其受到惩罚。
建立食品安全素养从孩子做起
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测所所长朱小红
朱小红有一次在给小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时,问孩子们“我们的食品安全吗?”令她非常尴尬的是,孩子异口同声回答:“不安全”,问及原因,竟是孩子们听到过太多的食品安全谣言。孩子的这个认知让她觉得政府部门、行业团体,对食品安全科普品安全宣传任重而道远,食品安全素养应作为一个课程向学生传授。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让更多人获得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
我们能不能比谣言跑得更快
陕西传媒网编辑部主任任虎鹏
作为媒体人,任虎鹏对谣言的形成和如何快速辟谣做了深入调查,他建议食药监部门发动网民群众监督,而不是我提供平台你投诉,把媒体和公众聚合在一个平台上,及时处理。同时利用现有基础,借助技术大数据处理,在谣言广泛流传之前进行遏止,与老百姓相关谣言一露头就打,让我们比谣言跑得更快。除口口相传外,谣言更多的集中的网络上,建议与网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网信办把微信平台、微博平台聚合起来,切断谣言发布的源头。
不要妖魔化食品添加剂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主任科员汪晶
很长一段时间,公众从心理上对食品添加剂十分紧张,甚至“谈添色变”。作为专业监管人员,汪晶从专业角度为添加剂正名。她说,添加剂能改善和提高食品色香味及口感指标,我省有省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70家,其中从植物里提取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占到了60%。在严格的用法、用量下,添加剂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有的添加剂能保持和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正是人体所需的成分。当然有的不良企业将国家禁止的成分添加到食品中,是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加大对谣言的执法力度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军利
当我们被谣言蒙蔽了双眼,不辨是非甚至造成了损失的时候,那些造谣者和传谣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郭军利律师说,网络谣言是网络世界里的一个顽疾,尽管之前我国颁布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但网络谣言仍是“野蛮生长”,甚至成为社会的公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其中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向人们敲响法律的警钟,网络上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三秦都市报首席记者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