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数据发展指数排全国第12位
三秦都市报讯(记者 王嘉 文晨)《中国大数据发展指数报告(2018年)》正式发布,陕西省大数据发展指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排名第12位,其中我省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指数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指数分别排名全国第10位和第8位,居全国第一梯队。
近年来,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以“汇数”“用数”“兴数”为目标,以秦云工程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行业数据资源汇聚、开放共享及开发利用。18个省级部门初步完成数据资源梳理,14个省级部门完成数据资源编目。2017年7月,秦云工程大数据平台上线,使10个省级部门、咸阳市和一批企业数据源实现接入。同时,省工信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共同推动气象大数据产业化;与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旅发委、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食药监局8个部门签订共享开放协议,初步完成了科技、工业、健康、工商、体育及气象6个行业云大数据开发利用。
在秦云工程带动下,省工信厅推动汇聚政府、行业、社会三类数据资源规模达PB级以上,吸引华为、紫光、神州数码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等知名大数据企业与我省深度合作,推动组建了省大数据集团公司、紫光陕数大数据公司、陕西视频大数据运营公司、宝鸡大数据公司、榆林大数据公司等一批大数据公司,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发展。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新型智慧城市和秦云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网和数据资源池,持续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及开放利用,全面释放数据红利,带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和产业融合发展。